“假冒伪劣”主要有三方面的危害需要引起正牌企业的重视:
第一是品牌美誉度下降。假冒产品质量一般达不到正牌产品的质量,甚至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消费者购买假冒产品后误认为是正牌企业产品质量下降,引起消费者对企业不信任,企业美誉度下降。
第二是市场份额流失。侵权假冒者制造并销售大量假冒产品,投入市场后,不识真假的消费者误购了这些产品,直接减少了正牌产品的交易机会,挤占了正牌企业的市场份额。除此直接损失外,假货导致一大批已有的和潜在的消费者流失的间接损失,对企业来讲可谓灭顶之灾。
第三是容易陷入纠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缺陷时,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产品负有连带责任。一旦消费者发现产品有假时,可通过销售者而直接向正牌生产企业索赔。当正牌生产企业鉴定出该产品为假货时,消费者误以为企业想推卸责任而起诉企业,导致企业容易陷入法律纠纷。
因此,开展打假维权工作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当企业发展刚步入正轨,规模正在逐步提高的时候,要注重保护其商号、注册商标、产品包装装璜等在内的知识产权,因为此时是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最高,事后救济难度最大的时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