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4月开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浦东、卢湾、黄浦、杨浦四个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范围实行划片集中指定管辖。
在实行划片集中指定管辖后,除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含本数)以上,以及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反垄断等民事纠纷案件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外,其他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由基层法院受理。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民三庭)
管辖范围:浦东新区、长宁区、闵行区、奉贤区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
邮 编:200135
总 机:(021)38794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