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标注册 | 商标管理 | 商标维权 | 商标案例 | 新闻中心 | 律师团队 | 专业领域 | 收费标准 | 法律咨询 | 法律法规 | 联系我们 |
首页 > 商标维权 > 民事纠纷 |
聘请公司法律顾问优惠活动 |
2010年11月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海市将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上海实际精心组织,加快落实,确保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此次专项行动聚焦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重点内容,在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等重点领域,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等重点地区,加大执法力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肃查办一批重大案件,形成对犯罪分子的司法威慑。 为了帮助企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专项行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进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海商标维权律师网徐智达律师特别推出公司法律顾问优惠活动。 优惠活动内容:凡是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期间,聘请徐智达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的企业,将按本所法律顾问收费标准(http://www.shangbiao-law.com/cn/service/#)的80%收取法律顾问服务费。 法律顾问工作内容:1、提供法律咨询;2、审核、修改合同、协议等各类法律文件;3、帮助建立商标管理制度;4、参与商务谈判等重要经济活动;5、受托进行商标侵权行为的调查取证;6、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法律建议,受委托参加各种诉讼、仲裁的案件,按本所收费标准的80%收取律师费;6、为专项事务出具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6、不定期上门服务。 |
上海商标维权律师网 ©
2009-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