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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厂主伪造洋酒商标标识被判刑两年

一个由李某潮经营的瓶盖厂在珠海伪造了21万余枚芝华士、轩尼诗、马爹利、百龄坛等洋酒商标标识。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一审以非法制造、非法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李某潮有期徒刑两年。法院审理查明,20074月,李某潮在珠海市南屏镇开设未经工商登记的旺潮瓶盖厂,组织他人非法制造商标标识。200874日,警方抓获李某潮时,除在其工厂查获台式多用钻床、瓶盖锁扣机、切边机、压线机、手动冲压机、手动及半自动丝印机、烤炉、金属模具、丝网模具等生产设备一批及百龄坛(BALLANTINE'S)酒瓶盖9180个外,还在距离不远的仓库查获芝华士12年、黑牌、杰克丹尼、轩尼诗等洋酒的颈标、背标、正标、盖胆、防伪标、瓶盖等共21万余个。

据李某潮供述,他主要是通过网络联系客户,在网上谈好加工数量和加工费后,客户按约定的时间将半成品送到工厂,他的工厂加工好后通知客户上门取货,验完货后用现金结算加工费。 (来源:新华网珠海9月3日电,记者 魏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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