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如何确定案件受理费?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如何确定案件受理费?
答: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以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制定部分案件诉讼费用具体交纳标准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每件交纳案件受理费8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应当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诉前禁令的案件,是否交纳诉讼费用?
答: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诉前禁令的案件属于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案件,应当比照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计算案件受理费,即每件交纳800元,由申请人预交。
三、申请诉前禁令未获支持的案件,是否交纳案件受理费?
答: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对申请诉前禁令未获支持的案件,应当比照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处理,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四、应当在什么法律文书中表述申请诉前禁令的案件受理费的负担?
答:主要在以下法律文书中表述申请诉前禁令的案件受理费的负担:(一)驳回诉前禁令申请的裁定书;(二)当事人对关于诉前禁令申请的裁定不服,申请复议,法院经复议作出解除诉前禁令措施的复议决定书;(三)申请人在法院采取诉前禁令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法院作出的解除诉前禁令措施的裁定书;(四)申请人在法院采取诉前禁令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的,法院在此后作出的解决侵权纠纷的裁判文书。
五、申请证据保全是否应当交纳诉讼费用?
答: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交纳申请费,并由申请人预交。根据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如果证据保全不涉及财产数额或者涉及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如果证据保全涉及的财产数额超过1000元的,按照该项规定的标准交纳。证据保全是否涉及财产数额以及涉及的财产的具体数额应当以证据的载体的财产价额为准。
六、申请技术鉴定的,如何交纳鉴定费用?
答: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的鉴定费用,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当事人预交;如果双方当事人均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当事人应当将预交的鉴定费用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法院不得代收代付。案件审结后,由法院在裁判文书中确定鉴定费用的负担人与负担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