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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字注册商标,被批不雅遭驳回

        事件回顾:市民贾先生欲申请注册“屁颠儿”商标,却接连两次被国家商标局和商评委以“屁字不雅,有不良社会影响”为由驳回。贾先生于去年10月底将商评委告上了法庭。今年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维持被告商评委关于“屁颠儿”商标的驳回复审决定。贾先生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本报曾作连续报道)

  昨日,先生致电本报记者告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屁颠儿”商标诉讼案的终审已经结束,维持了中级法院的判决,先生终审败诉。

  先生表示,尽管终审以败诉告终,但他不会放弃“屁颠儿”这个商标创意。他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所画的仅仅是个休止符,他将继续把这场罕见的行政诉讼进行下去。先生告诉记者,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当日,他重新注册的28类“屁颠儿”商标已获得商标局受理,备做维权接力第二棒,如果本轮诉讼难以取胜,他将从头再进行下一轮维权,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同时,他将于近日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请抗诉申诉书”,提请检察部门依法抗诉,责成法院重新再审此案。

来源:中国商标注册网(引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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