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国伦敦高等法院作出裁定,驳回奔驰公司对三一重工就三叉星商标侵权的指控,三一重工与奔驰之间的商标纠纷就此获得胜利,这也是近年来我国企业在海外法庭首次获得商标案件的胜诉。
作为百年老店的的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大部分国家中注册了其商标。其商标是著名的“三叉星”,即圆形内有三叉等分的、连接圆周的星形图案。三一集体始创于1989年,是全球最大的工程机械制造商之一,其商标由圆形内呈漩涡状排列的横截箭头组成,类似“三叉星”,但有明显区别。
2006年,三一重工在英国以“图形+SANY”申请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分类为与工程机械有关的7类和12类。但奔驰公司认为,三一图形商标与奔驰三叉星相似,侵犯了其商标权,将三一重工告上英国伦敦高等法院,经过简易程序,法庭认为奔驰公司理由不充分,驳回了诉讼请求。奔驰不服,2009年7月案件进入普通程序审理。
在审理中,三一重工搜集了多达数千页的证据材料,详细阐述了三一商标与奔驰商标的不同之处,以及三一商标的含义、来源、历史和发展背景,同时通过公司成立以来在全球销售的发票、产品图片、广告宣传和展会资料等证据,充分佐证了其使用三一商标不存在侵权的故意。
对此,英国伦敦高等法院裁决认为,三一重工公司及其商标在很久以前就以创立使用,且使用状态持续不间断,奔驰公司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三商标的表现形式接近三叉星,其对三一商标侵权的指控不成立。
海上所 卜超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