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来,美国知名户外运动品牌“THE NORTH FACE”(中文简称:北面)公司在上海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多家企业,索赔总额高达百万元。这几起案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法分子利用“外贸订单”模式,即假冒商标持有人的授权,以外商委托国内企业生产国外品牌产品为由,生产假冒侵权产品,获取不法利益。
4年前拥有美国国籍的梅某,手持一张美国“北面”公司的授权书,委托皓柏公司在国内代为生产该品牌的羽绒衫,并签订一份外贸订单。不久,这张皓柏公司的“外单”经多次转手,到了某服装企业。2006年6月,卢湾区工商局在服装公司运送成品的途中截获了这批羽绒衫,经鉴定全部为假冒品牌。
为此,“北面”公司将梅某、服装公司及订单的几个流转公司一并告入法院,提出了总计近160万元的侵权索赔。但在审理中,几个公司均表示,只是根据上层客户的委托生产羽绒衫,并不知道那份由梅某出具的授权书是伪造的。而梅某更是否认自己曾经伪造授权,就连他委托皓柏公司生产羽绒衫的事实也被他推得一干二净。
经法院申请笔迹鉴定,确认梅某伪造了那份商标授权书,几名被告共同参与了侵权羽绒服的生产。最终,法院判决由梅某、皓柏公司共同赔偿“北面”公司的经济损失60万元,其他中间公司和服装公司共同赔偿20万元,并由梅某、皓柏公司承担其他中间公司、服装公司的连带责任。
上海商标律师徐智达认为,继“傍名牌”这种商标侵权模式后,“外贸订单”模式的商标侵权也值得引起注意。一般规范的外国企业,对“外贸订单”过程中的包括商标专用权在内的各种权利授权,都有着极其规范、严格的手续,并且“外贸订单”产品仅仅是在国内生产,其销售市场一般都在海外,极少有在国内直接销售。上海商标律师徐智达提醒生产企业,在接受外贸订单时要严格审查其授权手续是否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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