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解百纳”商标纠纷一案由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判决 ,撤销了商标局商评委维持“解百纳”注册的裁定,并要求商评委重新裁定。但是关于“解百纳”归属的争议并未就此结束,日前长城、王朝、中粮等公司已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标志着历时8年之久的商标争议进入终审程序。
张裕公司总经理周洪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上关于“解百纳”商标已经被判撤销注册的说法并不确切,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目前张裕公司仍是“解百纳”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张裕的态度始终是愿意坐下来与同行进行沟通的,因而张裕并没有主动去打击市场上的商标侵权行为。”但此次长城、王朝提起上诉,意味着双方友好协商的大门已经关闭,周洪江称,一旦胜诉,张裕将展开彻底的维权打假行动。
目前,关于此案的争论核心即“‘解百纳’是否应该通用化”,有两派观点。一方认为根据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解百纳”作为红酒主要原料的名称不能注册为商标使用;另一方认为,商标法旨在保护公平竞争,张裕通过几十年经营一个商标,而且从未间断使用。等商标有了声誉后,大量企业的使用,本身也是一种侵权,不能成为商标被通用化的理由。
海上所 卜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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