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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已转让 商标侵权企业要善于和解

    苹果公司与汉王科技公司达成和解,“I-phone”注册商标将转让给苹果公司。据了解,汉王科技公司早前注册了“ephonedphoneIphone”等诸多商标,核定使用在智能手机等产品上。

去年中国联通和苹果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引入苹果IPhone手机时,汉王科技公司便提出自己是“Iphone”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与商标注册人达成和解是苹果公司进入新市场的一贯策略,此前苹果公司新推出的iPad就在美国陷入商标纠纷,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纠纷仍有可能通过和解的方式进行处理。

上海商标律师徐智达认为,当企业的产品在进入市场后,发现可能侵犯他人商标权的时候,涉嫌侵权企业不妨与商标权利人进行协商和解,从而达到既能合法进入市场,又降低侵权风险补偿的双重效益。

涉嫌侵权企业如果想继续使用权利人的商标,一般和解方式有两种:一是获得商标许可使用,并支付许可使用费;二是受让该注册商标并支付转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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