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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著名商标,工商总局商标委成被告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姚芃)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祥云集团)已经注册并使用10余年的红狮犸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撤销。湖北祥云集团就此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集团有关负责人近日对记者称,商评委一旦败诉,将依据国家赔偿法对被告提出行政赔偿。据悉,省级著名商标被撤销注册极为罕见。企业公开声称将对商评委提起国家赔偿也是第一家。

 红狮犸及图商标由湖北祥云集团于1999年最早使用,2003年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2005828日被商标局核准注册享有商标专用权。至今已使用10年之久。

德国巴斯夫欧洲公司(以下简称巴斯夫公司)狮马牌商标最早注册于1987830日。20087月,巴斯夫公司以湖北祥云集团注册的红狮犸及图商标是对其在先申请注册并享有商标专用权的狮马牌商标的故意模仿、误导公众为由,向商评委提出了注册商标争议申请。

201046日,商评委以两商标因文字部分相近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裁定撤销了湖北祥云集团红狮犸及图在相关商品上的商标专用权。

湖北祥云集团认为,红狮犸及图商标与巴斯夫公司的狮马牌商标,二者无论从音、形、义,整体外观,整体呼叫,颜色,立体结构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两商标在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上,未产生混淆和误认。巴斯夫公司提出撤销红狮犸及图商标无事实证据,有明显恶意争议动机。

湖北祥云还强调,该集团现有红狮犸及图祥云两个商标,各占企业的半壁江山,产品遍及全国,祥云商标在2008年评估价值为22亿元人民币。红狮犸及图商标使用10年之久,作为湖北省著名商标,已形成较大商标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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