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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授权许可约定不明导致红绿王老吉之争

一场品牌争夺战正在激烈进行当中,双方的主角是广药集团和香港加多宝公司。广药集团不久前高调宣布:其拥有的“王老吉”品牌价值1080.15亿元。而推广“王老吉”品牌付出十多年努力的商标租用方香港加多宝公司则表示红罐王老吉与广药无任何隶属关系。市场上有两种王老吉凉茶饮料,一种是红罐王老吉,由香港加多宝公司出品;另一种是绿包王老吉,有广药集团出品。据悉,在加多宝投资王老吉品牌的各项数据中,广告投入占据了较大比例。2003年,王老吉宣传推广投入达4000多万元、2004年增加到1亿元、2006年世界杯期间广告投入超过2个亿。在2007年广告招标大会上,王老吉以4.2亿元成为标王。2008年汶川地震后,加多宝以王老吉品牌名义捐款1亿元后,更是大获市场认可,一度引发王老吉断货的现象。本人也曾因此多次购买王老吉饮料,但是,购买的是绿包王老吉。直到今天,才知道红绿王老吉本不是一家人。广药集团顺势打造王老吉也有盒装的绿色盒装系列,是否借用红罐王老吉的品牌声誉,外人无从而知。令加多宝尴尬的是:无论自己为王老吉品牌做出了多大的贡献,这一商标权仍归广药集团所有。加多宝可能认为,“王老吉”品牌这枚军功章上起码也有自己的一半。

由此引发出一个问题:注册商标在许可使用的过程中,被许可人的经营可能会使商标增值,那如何分享商标增值的利益,或商标所有人在结束许可合同关系后,是否需要对被许可人进行补偿?在媒体报道中,并无披露当时双方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之内容。双方的纷争,归根到底还是要依据合同的约定来解决。如果合同对此没有约定,只有依据民法诚实信用、公平之原则来定纷止争,但是,解决过程恐怕要一波三折了。

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徐智达律师认为,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不明导致了红绿王老吉之争。这个案例提醒商标许可使用的当事人,要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必须未雨绸缪,在签订商标许可合同时,对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详尽、公平的约定,除了关注许可期限、许可地域、许可费用等事项外,对许可商品种类、广告宣传、品牌增值利益分享等事项也应进行约定。

(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 徐智达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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