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春节即将带来的时候,一场整顿葡萄酒市场的战争在全国各地展开。战争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一期节目而引起,焦点访谈曝光了河北秦皇岛市昌黎县周边葡萄酒厂家一条龙造假内幕,“野力”、“更好”、“丘比特”、“嘉华”、“韩愈”五个品牌登上“黑名单”,在这些造假葡萄酒厂, “葡萄酒”用水、色素、酒精和香精勾兑而成,并非消费者以为的由葡萄酿造而成。央视调查发现,造假厂家贴上各种国内外葡萄酒标签,冒充名牌葡萄酒销售;昌黎县城周边的包装印刷厂内印刷假冒的名牌葡萄酒包装和标签,包括长城、张裕等品牌葡萄酒标签,据公司业务员称,他们生产的假酒商标在当地供不应求。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已经要求各级质检部门,结合在全国部署开展的元旦、春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和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根据法律规定,造假葡萄酒厂可能涉及到三方面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造假葡萄酒厂在假酒上贴上各种国内外葡萄酒标签,冒充名牌葡萄酒进行销售,涉嫌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擅自使用他人知名产品的包装装潢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当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同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可按《商标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并销毁其擅自使用的商品标识、包装、装潢,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的罪名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罪名。
(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 徐智达 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