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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1021日起,福建省一批基层人民法院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法院名单及管辖标准如下:

1.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3.         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法院

上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 徐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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