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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1021日起,上海市的一批基层人民法院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法院名单及管辖标准如下:

1.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黄浦区人民法院

3.         杨浦区人民法院

4.         卢湾区人民法院

上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 徐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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